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技能竞赛方案》和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职学校教师技能竞赛方案》的通知
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琼教职成〔2026〕42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 大赛学生技能竞赛方案》和《2026年海南省 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职学校教师 技能竞赛方案》……
海 南 省 教 育 厅
文件
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琼教职成〔2026〕42号
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印发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
大赛学生技能竞赛方案》和《2026年海南省
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职学校教师
技能竞赛方案》的通知
省人力资源开发局,各市县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各有关高等院校,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:
现将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技能竞赛方案》和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职学校教师技能竞赛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
2026年7月1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印发
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组织机构
一、竞赛组织委员会
主 任 委 员:丁 晖 省教育厅厅长
副 主 任 委 员:邢孔政 省教育厅副厅长
赵 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
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局长
委 员:陈 聪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
刘世琼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一级调研员
唐燕妮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
罗 葭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
陆闻军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处长
二、组委会办公室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陈 聪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
办公室副主任:刘世琼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一级调研员
办公室成员:
韩 超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
公衍峰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四级调研员
陈东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四级调研员
欧贵雄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四级调研员
符珍红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干部
仲甜甜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干部
办公室下设综合组、赛务组、技术工作组、宣传组、监督仲裁组等工作小组,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三、承办院校执行委员会
各承办院校分别成立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××学校执行委员会,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各院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,成立相应工作机构,负责承办赛项的具体实施工作。
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
办公室工作机构
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,对组委会负责,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。下设综合组、赛务组、技术工作组、宣传组、监督仲裁组。
一、综合组
组长:陈 聪
组员:韩 超、刘世琼、周晓文、杨录田
负责制定比赛工作方案、经费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协调比赛相关工作等。
二、赛务组
组员:韩 超、周晓文、杨录田、仲甜甜、符珍红、各承办单位竞赛负责人
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、赛场组织、监考工作和安全工作等。
三、技术工作组
负责人:韩 超、刘世琼、周晓文、杨录田
组织制定比赛技术文件和比赛规则;负责选聘命题专家、组建比赛裁判专家组和委派裁判长以及组织命题、印卷,并落实相关保密工作。技能类竞赛项目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(高级工)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标准组织命题。裁判长负责组织本赛项执裁、评分、统分、技术点评等工作。
四、宣传组
组员:柯森林、仲甜甜、符珍红
负责制定比赛的整体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五、监督仲裁组
组员:韩 超、刘世琼、公衍峰、欧贵雄、各赛区监督员及各竞赛项目裁判长
监督仲裁组分为中职组监督仲裁小组和高职组监督仲裁小组,负责监督赛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、核定成绩,负责最终仲裁比赛争议问题。
中职组监督仲裁小组:陈 聪、韩 超、欧贵雄
高职组监督仲裁小组:刘世琼、公衍峰、仲甜甜
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
学生技能竞赛方案
一、大赛名称
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技能竞赛
二、主办单位
海南省教育厅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三、比赛分组
比赛分为中职学生组、高职学生组。
四、比赛项目
根据各申报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技能竞赛项目表》(见附表1)。各比赛项目须达到3所及以上学校参赛且参赛选手达到8人或8队方可进行比赛(2027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除外)。
五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中职组:10月16日报到,10月17日—19日比赛。
高职组:11月22日报到,11月23日—29日比赛。
各赛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比赛地点:各赛项比赛地点详见《2026年海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》(见附表2)。
六、参赛资格和报名办法
(一)参赛资格
高职院校参赛选手须为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;中职学校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。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5周岁(即200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),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(即200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,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,四、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。在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,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项目(同一组别)的全省竞赛。
(二)报名时间和组队方式
1.报名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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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核验:2026-10-30